各系、士官生大队:
根据全国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及《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等有关规定,我院从即日起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为做好我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评审程序
学院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各系成立系书记、主任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具体负责本系评审工作。按照学院分配的各类指标,依照我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系推荐学生名单。
二、严格执行评定标准
严格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建档立卡、孤儿学生必须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以及遭遇新冠疫情、自然灾害严重影响或突发事件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所有特殊情况均以文字材料说明。
(一)有资格申请助学金的学生
三年制高职学生,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
(二)高职扩招学生
扩招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新型职业农民等全日制在校生,单独评审,统一上报。
三、严格遵守报送时限
(一)报送时间
国家助学金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1月6日。
(二)报送材料
1. 各项申请表、各项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报送学生处檀森老师微信或网络办公)、所获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评审报告、系内公示公告、党政联席会决定
四、要求及说明
1. 要做到评定活动的宣传和发动工作,申请工作通知到所有学生;做好系内公示工作,评定结果要让所有学生都知道,接受学生的监督。
2. 对于上报的学生在学院审核过程中不够条件的直接取消名额,另行分配。
3. 严格按上报时间和上报材料要求上报。
学生处
2021年10月12日